嘉庆十六年,因政绩突出、勤政爱民,两广总督百龄(化名)受到了嘉庆帝的特别宠信。为了提拔他,嘉庆帝下旨将百龄调任京城,担任满刑部尚书,显然这是对百龄的青睐,预示着他未来的升迁——如果一切顺利,他将在适当的时机晋升为协办大学士或大学士。
虽然两广总督是从一品大员,但与尚书相比,按照清代的官职体系,刑部尚书在地位上略高于总督。因此,百龄从两广总督调任刑部尚书,按理说是一种升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百龄并未表现出应有的喜悦和激动,甚至在收到调任的上谕后,立即向嘉庆帝递交了辞职报告,称自己身体不适,请求辞官养病,拒绝担任刑部尚书。
那为何百龄在这个关乎自己前途的机会面前,选择放弃这一重要职务?其实,清代的刑部,名声并不如外界所想的那样光鲜亮丽。
展开剩余76%自从战国时期儒家和法家思想分道扬镳后,传统士大夫对法家思想的态度就非常负面,他们常将法家思想与严酷、酷吏划上等号,认为它与儒家的仁爱理念背道而驰。事实上,对于许多读书人来说,担任“刑官”并非理想中的职务,这种心理抵触的原因有多方面:
首先,从清代的六部排序来看,刑部排在第五位,紧随工部之后。刑部不仅事务繁杂、责任重大,而且涉及到直接的司法和刑法执行,职责较为繁重。按照职能划分,刑部应排在吏部和户部之后,但实际上因为士大夫群体普遍对刑部轻视,这一部门的地位在传统士大夫眼中并不高。
清代中期,许多官员就对刑部任职持排斥态度。例如乾隆时期,进士李坚被分配到刑部后表示强烈不满,并对同僚们说自己“不乐为法吏”。他最终通过各种手段调离了刑部。又如嘉庆九年,方璞这位捐纳出身的官员被分配到刑部湖广司,虽然他自己并无太大异议,但其父亲却认为刑部是“西曹用刑之地,出入生死”,因此坚决要求将儿子调离。方璞的父亲甚至花费了大量金钱,最终将儿子调到户部。
而百龄被调任满刑部尚书,实际上是一种提前入阁的铺垫,他的升迁只是时间问题。然而,百龄对此并不感兴趣,甚至不愿走这一“过场”。嘉庆帝心领神会,见百龄如此不情愿,便将其改任左都御史。
除了升迁问题,百龄不愿就任刑部尚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汉刑部尚书金光悌的名声。金光悌在京城官场中以严厉著称,素有“酷吏”之称。百龄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和形象,担心在金光悌的牵连下,自己也会被卷入过于严苛的工作氛围。
此外,许多进士出身的官员,尤其是那些长期从事地方行政工作的官员,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对刑部的工作感到不安和畏惧。乾隆朝时,进士王又就曾被分配到刑部,由于对法律条文毫无了解,他心生惶恐,最终因无法胜任而辞官回家养病。
刑部因为其工作的特殊性,官员们通常需要与书吏、差役,甚至是囚犯打交道,这使得刑部官员在许多人眼中变得“不体面”,被视作“风尘俗吏”。对于高洁的读书人来说,这种工作环境和与各类犯人的接触无疑是一种煎熬。尤其是每年秋审期间,刑部官员要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死刑犯,这些罪犯的社会背景复杂,身份地位各异,对于文化士人来说,这种场面常常让人感到不堪忍受。
此外,清代读书人普遍信仰佛教,佛教提倡“普度众生”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些思想使得读书人更加反感和抵触与刑法、死刑等相关的工作。尤其是清代士人相信因果报应,担任刑部的工作可能让他们积累恶因,甚至导致个人或家族的灾难。例如道光、咸丰朝的刑部司官张云藻因绝嗣,便认为自己在刑部任职所杀太多生灵,最终导致了家庭的不幸。
而嘉庆时期,刑部尚书金光悌在晚年因为独生子病重而信佛求命,最终还在僧人面前长跪祈求,这件事在同僚中成为笑柄。金光悌在刑部的长时间任职,或许让他也感到“戾气太重”,从而最终选择信仰佛教,试图通过宗教的力量来弥补自己在刑部工作的阴影。
古代士大夫群体中,虽然他们口口声声强调刑法是国家的根基,是治理国家的必要工具,但实际上他们又深知刑部工作对自身形象的负面影响,因此常常避而远之。这样的心态可能源于士大夫内心的“矫情”——既想保持清高、端正的形象,又不愿背负太多世俗责任。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尽管刑部在国家机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担任刑部职位却成了许多人不愿承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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